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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甘肃复议样本 甘肃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

22-07-05 09:14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张玉芳

  中国甘肃网7月4日讯 (本网记者 刘姗 实习记者 李怡青)4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甘肃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甘肃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从7月1日起已经步入常态化推进工作、按要求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方面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集中整合行政复议职责作为改革核心任务,把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手段”的“五有”要求作为重要保障,不讲条件、不打折扣,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取得历史性改革成效。截至6月30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行政复议职责全部集中

  自2022年1月1日,省市县三级政府同步实现“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要求,全面完成行政复议职责集中整合,由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一口对外”,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全省行政复议机构由两千多个减少为103个,有效解决了群众“多头找、来回跑”问题。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同级重点执法部门,召开行政复议办案协调会议,通报改革政策,统一思想认识,提出相关要求,实现了过渡期间的行政复议办案无缝衔接。

  “有机构”要求全面落实

  今年3月1日前,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复议与应诉专职机构仅有36个,其中省级1个处、市级13个科(室),县级22个股(室)。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各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也就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职能部门)全部调整到位,省市县三级现有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职能处(科、股、室)有154个,其中省级增设2个处、总数达到3个;14个市州增设20个科(室)、总数达到33个;86个县(市、区)增设96个(室、中心)、总数达到118个。

  “有人员”要求全面落实

  3月改革前,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岗位编制仅有60名,专职人员仅有68人,行政复议专职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经过全力攻坚,目前省市县三级现有行政复议机构专项编制达到530名,主要通过内部调剂、外部转隶新增编制470名,其中省级20名、市级131名、县级379名。针对新增编制和空缺岗位,各地严格按照《甘肃省行政复议员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的资格条件,通过从内部调剂、相关部门转隶、基层选调、公开遴选、公开招考等方式,调整补充到位行政复议专职人员395人,人员到位率达到74.5%,彻底解决了“市级力量弱、县级无人员”的问题。

  “有场所”要求全面落实

  3月1日之前,省市县三级普遍没有专门行政复议业务办公和办案场所,绝大多数都是与机关业务部门混用。4月份以来,省司法厅印发《全省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要求各地争取足够办公办案场所面积、设置必要功能用房。目前,全省累计新增行政复议业务用房面积2.24万余平方米,其中省级新增2500平方米,市级新增6000多平方米,县级新增13900平方米。省市县普遍参照省级示范,规范设置立案(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调解室、档案室等基本功能用房,一些市县已经完成装修改造并投入使用,为建设一站式、一体化行政复议便民服务阵地和平台奠定重要基础。

  “有经费”要求全面落实

  3月1日之前,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专项经费没有单独纳入财政预算。近3个月以来,各地把落实经费作为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保障来抓,省市县三级累计落实行政复议保障经费306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保障700多万元,省司法厅、省财政厅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专项拨付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工作补助经费126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新增行政复议工作经费1107万元,市级财政保障均超过30万元,绝大多数县级财政保障达到10万元以上,满足当前行政复议工作需要,彻底解决了行政复议经费困难的问题。

  “有手段”要求全面实现

  省司法厅坚持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作为改革突破口和着力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已经建立6类19项制度规范,其中领导运行机制5项、办案模式3项、规范化建设方面4项、专业化建设1项、信息化建设1项、行政复议与应诉倒逼依法行政5项,其中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0项。市县两级参照省级做法,普遍建立“1+3”领导运行机制,14个市州、45个县区结合实际围绕行政复议立案、接待、审理、听证、调解、监督、决定执行、档案管理、专家咨询等制定、修订一系列制度规范,保证行政复议各环节全流程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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