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推进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确保制度改革惠民生见实效
中国甘肃网7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沈文刚)为积极推进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甘肃省于2021年6月21日印发实施《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做好《实施方案》的解读工作,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7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
“《实施方案》是甘肃省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其目标任务就是要健全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药品招采工作机制,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谢宝成介绍,《实施方案》对甘肃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实施范围、采购规则,同时建立了工作措施、加强了组织保障。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谢宝成介绍相关情况
据介绍,甘肃省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了广泛共识,效果超过预期。目前,甘肃省医保部门已累计向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1.5亿元,减轻了医疗机构资金压力,确保按期向医药企业结算药款。落实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共向医疗机构拨付结余留用医保资金1885万元。甘肃省还建设了省级药品带量采购平台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平台,该平台集合了采购、结算、监测、管理等功能,实现基金预付、采购进度、配送率、回款进度等方面的多维度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功能,给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提供了强大的服务支撑能力。
除此之外,在带量采购同通用名药品阶梯降价工作中,甘肃省因价施策,对价格达到一定标准的药品实行与中选甘肃药品同等的基金预付、30天回款政策,确保达到基本要求的保留原挂网资格,未达到基本要求的暂停挂网资格,渐进式引导企业降价供应。截至目前,共有超过700个非中选药品申请降价,平均降价幅度超过30%。
下一步,甘肃省医保局将进一步健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制度体系、不断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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